It’s just a burning memory.

【庄季/庄赵】吸血鬼怕思凡,狼人怕夜奔/Let's howl to the moon(下)

【11】

赵启平对于万事万物,有一套“你他妈”思路。

多半时候,他温驯有礼,进退有方,虽然他那桀骜不羁的眉和眼有时候会出卖他的内心想法,可所有人都认为赵医生是个好大夫,好男人。其实他总会生气,可并不愿意表露,遇到烦心事儿,他会在心里狠狠骂一句“你他妈给我等着”,再一言不发地离开,转头再想方设法地加以报复。不光是惹到他的人,就连一些他看不惯的地方,都要插一脚。

所以有一个特殊现象,那就是赵启平在心里骂“你他妈”,这就意味着,有个人马上就要倒霉了。

上世纪,世界尚处混沌之中。无论吸血鬼还是狼人,杀人会比较容易,也很难受到追查。赵启平活了三百多岁,二十世纪,即他两百来岁的那会儿,是杀人的高峰期。他杀人,再依据情况吃人喝血,是以他在一众受苦受难的普通人类中间显得很茁壮。

他在八十年代杀死过一个人。

七十年代至九十年代末,赵启平一直居住在北京,身份是诗人和文艺批评家。反正他也不缺钱花,所以把大部分的时间花在终日游荡,少部分的时间用于写作和请编辑吃饭上。当被问及写作的秘诀是,他报以神秘一笑:“没什么太特别的,我只是习惯夜间写作。”

写到早上六点钟,他便出门散步。他家楼下便是一处规模不小的公园,公园内有人工湖,有健身设施,有门球场网球场,有音乐喷泉,有假山与荷花池,还有一间玻璃花房。不过在他遇见庄恕时,尚无以上设备,只是后来赵启平每每回想起,便会设想出他与他在繁花似锦的美丽公园里彼此一见倾心。玻璃花房一直都在,多久以前盖的,无从查证。七十年代末,赵启平第一次遇到庄恕。

他是公园里的一名普通的花匠。

他高大,沉默,面容白皙,有一双马一样温顺又湿润的眼。大部分时间,他照料在花房里那些盆栽,还会抽空去看看荷花池里的花朵发育状况,以确保夏日来临时,有风清莲动之效果。

人们只顾着欣赏花朵的美丽,却从来无人注意这个沉默寡言的花匠。赵启平却注意到了。

公园在黑夜时展现出了它另外一张面孔。当夜幕四合,人人归家休憩时,它是一个特殊群体的约会胜地。

那个年代,这个群体是“特殊的”;再往前一定年份,他们是“变态的”。

赵启平不管这些,他只是偶尔想要吃点好的,所以通常会选择在这个时段出没于公园。他面容俊秀,身材修长,是一个招人的存在,他用塞壬般的手法将一位青壮年男子诱骗入怀中,揽着他走入丛丛森林,再在他意乱情迷之时将他吸干。

那次他饱餐一顿,尸体在他手下很快冻出一层冰,很快就要化作齑粉。正当他这么做时,听到了树丛后发出簌簌声,片刻间,他扒开那些枝叶,正看到庄恕站在后面。

那双明亮的眼睛在月光下注视着他,毫无畏惧。赵启平出现了短暂的晕眩,身体变得轻飘而茫然。他本想连这个目击者一同杀掉,可他犹豫了。

“你杀了他吗?”他问。

赵启平冷笑一声,侧开身子:“没事,他去的很平静。”

庄恕哦了一声,眼神有些受伤:“我以为你真是来这里约会的。”

赵启平哭笑不得,庄恕的回应大大超出他的预期,他笑道:“你不害怕我么?”

庄恕说:“怎么会,我在很远就看到了你,可是被这个人抢先了。”

赵启平点点头,回过身,将那个人慢慢地冻成最终形态,最后变成粉末,第二天清晨,风便会将着一切吹拂殆尽。忙完了这一切,他伸手搂住了庄恕的脖子:“我这一夜都是你的。”

他带着庄恕回到自己的住处,他们缠绵至天明。晨光熹微之时,他们汗津津地抱在一处吻,赵启平的尖牙擦过他的脖子,舔吻上昨夜留在那里的吻痕。庄恕静静地看着他在自己身上发疯,突然说了句:“你真美。”

赵启平对这夸赞不以为意:“你才知道?”

“我说真的。我其实,很早就注意到你了。”庄恕捏住他的腰身,“你每天清晨都绕着公园散步,你经过玻璃花房的时候,那些百合花似乎在随着你的步履而移动。”

不是吧,还挺会说的。赵启平抽抽鼻子:“唔,我也很早就注意到你了。只是我没想到你也是那个。“

庄恕还在认真说着:“每当我嗅到百合的香气,我就想起你。”

 

他们开始了长期的约会。

庄恕一个人住,又或者说他根本没有其他家人,所以他得以夜夜留宿在赵启平家而不受约束。赵启平并不需要睡眠,每当庄恕沉睡的时候,他就躺在他的身畔,静静凝视着那张睡颜。

冬天来临的时候,北京气温肃杀,天亮时间更晚而日落很早,来公园的人也不像夏天那么多。赵启平拉着庄恕来到人工湖畔,他将那冰冷的湖水全部冰封,牵着庄恕的手在冰上滑行,离开前再将湖水解冻如初。

他们之间的交往也变得比以往要深入,并不局限于肉体。赵启平对庄恕讲述了自己是如何在清代一场瘟疫中变成了吸血鬼,为什么不怕阳光,接着他问庄恕从前都在做什么。

“我啊,”庄恕沉吟片刻,“我就是读植物学出身的。”

他生在一个幸福而优渥的家庭,父亲是雕塑家,母亲是画家,还有一个漂亮的小妹。在那几年里,因为意识形态问题,父母被双双送往东三省的拖拉机厂当钳工,同时经历一次次的问话和运动。七零年冬天,母亲在混乱中不幸被一块黑砖砸中了头部,在炕上躺了一天一夜后去世。次日父亲用皮带在宿舍的上铺栏杆制作了一个简易绳套,悬床自尽。

庄恕后来从河北农村返回北京,不见小妹。小妹原本与父母一起去了东北,父母死后便莫名其妙不知所踪。有种说法是她自己逃了出去,迷失在雪天里冻死了,尸体被狼吃掉;还有种说法是她在中途被人贩子拐走了。

曾经的雄心壮志烟消云散,孤立无援的庄恕已经变得一文不名,又或者说他已经开始惧怕接受众人的注视,惧怕享有特定的身份,无论那注视意味着什么。

他把自己一直带在身边的小妹的照片拿给赵启平看:“这是我妹妹。不知为什么,我总觉得她还活着。”

赵启平看了两眼又还给他:“你一直在找么?”他想了想,友善地建议:“你还是回到大学里比较好,这样你能有更广阔的人脉,也有利于和你妹妹团聚。”

庄恕把照片收好,眯起眼睛:“除此之外,我还想要找到当年打死我妈妈的那个人。”

赵启平支起胳膊:“哦?”

“当年在工厂,有特定几个人是领头的,我妈妈也不是意外死。如果她能被及时送医,本可以活下来。”庄恕脸上的表情越来越恨,“可那些人还活的好好的。”

 

 

公园东侧有一家属院,为林业局职工的聚居地。赵启平本打算帮庄恕个忙,查清楚那些人的去向对他而言不算难事,但庄恕早已经把一切了然于心了。就在那个家属院,住着一对儿夫妻,男的现为林业局某下属单位的处长,很喜欢花草,经常隔三差五地来花房看看。自己端一些回家,再端一些送给领导。

庄恕说,此人劣迹斑斑,还在北京的时候,他的壮举是:站在某教学楼的天台处,向楼下地投掷钢砖,随机砸中任一学校教职工。

有一次赵启平与庄恕在花房深处亲吻,他听到有人即将接近花房,便迅速与庄恕分开,身形灵巧地藏在摆满月季的花架之后。透过花与叶的缝隙,他看到庄恕与来客随意的谈话。

来客背对着庄恕弯下腰,笑容满面地嗅着花朵,赵启平却看清了庄恕眼里涛天的恨意。

那人背着手走了,庄恕锁了门,准备下班。赵启平站在他身边:“你打算拿他怎么办?”

庄恕苦笑:“我能怎么样?”

“我可以帮你杀了他。”赵启平建议。

庄恕转动钥匙的手一顿:“别了吧,他现在,也有孩子。”

“这种人不值得过上幸福的生活。换句话说,让这样的人幸福等于对受害者的持续暴力。”赵启平轻轻搭上庄恕的后背,“他让你失去了父母,总得为此付出代价。”

庄恕没说话。他越这样,赵启平就越于心不忍。他不忍看到这样一个善良纯洁的人日夜在痛苦与仇恨中反复受煎熬。

你才是我的百合花,赵启平想。

 

八二年秋天,赵启平将此人杀死在人工湖。

他在树丛背后看到此人领着自己的女儿在夕阳西下的湖畔散步,他们越欢声笑语,赵启平的心底就越冷漠一分。

你他妈也配生孩子。赵启平的眼睛移向那个年轻女孩儿,庄恕处在这般好年华的时候,正在某个偏僻的乡村终日劳动,和愚昧与拥挤相伴。

四周并无其他人。他希望他的女儿也要像庄恕一样记住这一刻,这是最彻底的报复,要做就做最彻底。这是赵启平的处世哲学。

他冲出去,揪住男人的衣领,将他拖入人工湖,拖入到那些缠绕着的荷花的枯枝败叶中。

他在水下扯掉那个男人的胳膊和一条大腿,那个男人惊恐地望向他,在一片血肉横飞中,他什么也没法分辨。可赵启平却把一切都看的清清楚楚,甚至还听到水面上他女儿的尖叫。

最后他拔下他的头,看着那个头颅上的头发有如水草般浮动。赵启平心里想:希望带着庄恕搬去香港,最好让他再拿个学位。

他顺着水底,缓缓游向对岸。

庄恕站在离湖畔不远的地方,凝视着那个崩溃而哭泣的女孩儿。

因目睹了这样一场离奇而无从查证的惨剧,此人的女儿被吓得疯掉,住进了精神病院。庄恕前去探望,她的母亲正愁容满面地坐在床边。

庄恕凝望着那个病床上的年轻女孩儿,从她苍白但美丽的面容和那位母亲真心实意的伤感中,庄恕能看出一点幸福家庭的影子。

由于近距离的凝视。这张面容,逐渐和他记忆中的那张脸逐步重合。

送走庄恕前,在走廊上,他们聊起了女孩儿和养父的故事。

那个故事很简短,谈来不过三五句。但却拼凑出了一个被从人贩子手里解救出的女孩儿,是如何被他们这个家庭所收养,并且视如己出般地对待。庄恕发现男人对妻子隐瞒了女孩儿亲生的父母,因为那段历史令所有人都要被盖上肮脏的戳印。

“她真的是被收养的?“庄恕站住了脚步,“你说真的吗?”

“是他执意要收养的。这孩子真的很可怜,从人贩子手里救出来的时候,亲生父母已经全没了。”女人红了眼眶,“可能这就是命。”

庄恕走掉了。或许那男人对待女孩儿,是出于赎罪的目的,但现在这一切已经无从考证。

他回到家,写了一封长长的信,看来看去又揉掉撕碎。又拿了一张纸,重新开始,他写:

我逼疯了我妹妹,我想

他撕碎了这张,又重新写了一封,只有一行字:

以后不要再见了。庄恕。

他消失在了赵启平的生命中。

次年,庄恕患上抑郁症,八三年夏天投湖自尽。八四年,庄恕于嘉林市出生。同年年底,赵启平搬往香港,零三年回到大陆,定居上海。

 

 

【12】

九三年,庄恕九岁。敏感,羞耻而暴烈。

季白来到嘉林市追捕一位逃窜至此的血族,他匆匆赶来,寻迹追踪,最终将目标锁定在嘉林市实验小学。

实验小学的教学楼前是一片堪称平原的广阔操场,右侧分布着一些单双杠与乒乓球岸。此时已经放学,校园安静,仍有一些孩子三五成群地环绕在运动器材边等待着一起回家的伙伴。

季白经过的时候,被一阵喧嚣吸引了注意。

一个男孩被一群孩子围困在中间,圈子外边的草地上躺着一只被打开的书包,里面的课本与铅笔盒散落满地。他面容苍白,四肢修长,却因为瘦弱而显得有些不协调。他站在原地,似乎并不急着要出去,只是垂下头,安静地接受着那些男孩的推搡和笑骂。

“还敢说你妈不是杀人犯吗?”有个人笑着问。

“不是。”他摇头。

后面的人狠狠推了他的背一把,他一个趔趄扑向前面那个人,却被一个膝磕顶了起来。

“把他的鞋子扔了吧,看他要怎么回家。”有人提议。

他们闹哄着要把他架起来,这时候季白上前一步:“欺负别人很有意思么?”

为首的那个大孩子,并不屑于跟一个路人多做解释,其他在他的带领下一起睨他一眼:“关你屁事?”

季白并没有看别人,只是用眼睛牢牢盯住那个领头的,这番对峙不过两秒钟,那孩子就像看到了什么鬼怪一样颤抖着败下阵来。一股莫名的恐惧覆盖了他的身体,如果他见过一个熟练的屠夫宰杀一只鸡,那么他应该会明白这种眼神。

他吓得松开了那男孩,灰溜溜跟其他人喊了句:“走。”其他人不明情况,但眼见老大败下阵来,况且本就惧怕大人,都很快地离庄恕而去了。

季白上前捡起那个脏兮兮的书包,拍了拍上面的土,把他递给那个男孩:“回家去吧。”

那个男孩一言不发地接过书包,仰起脸来,那双眼睛里盛满将要落下的泪水,在那张因为忧郁而寡淡的脸上显得十分富有波澜。

季白顾及他的自尊,装作没有看见这一切。当他低下头用袖子抹掉眼泪的时候,季白抄着口袋转身,要继续朝目的地进发。

“谢谢你。”他突然朝着他的背影喊了一句。

季白脚步一顿,他想起那个要抓捕的血族,潜藏在小学中,伺机而动,专挑没有抵抗能力的小孩子下手。他转过身问:“你家住在哪里?我可以送你回去。”

男孩显然有点戒备,他抱紧了书包,后退了几步。

“过一会儿有人要来接我走。”他犹豫了半天才说,“是我养父母。”

季白想了想,靠在他身边的单杠上:“那很好,我陪着你,直到他们来。”

男孩出了校门,来到附近的一家书店,从书架上挑了一本漫画杂志读着。季白在书店门口徘徊了一会儿,见这里热闹熙攘,想也没必要继续久留。

男孩这时候走出来,凝望着季白:“你很厉害,就像漫画里的超级英雄一样,能告诉我如何能让他们怕你吗?”

季白摸摸他的头:“永远不要让别人怕你。”

他几步跃下台阶,汇入到街道的人潮之中。

 

 

【13】

赵启平这周末抽空回了趟家。一进门,他妈妈就问:“听说你谈了个人类朋友?”

“还没有进展到那个地步,不急。”赵启平笑笑,“不过我和他特别有缘分。”

“先不要说这些有的没的,你告诉我,”他妈妈问,“你是打算陪他到死,还是让他一直活着陪你?”

“当然是后者更好了。”赵启平走进厨房,从碗橱里取出一只透明杯子,“我一直想找一个同族伴侣,像您和爸这样儿。”

“兹事体大。”他妈妈说,“你最好把他领到家里来看看。”

“不要。”赵启平笑嘻嘻地拒绝了,“他有个邻居,挺麻烦的。我担心给咱们家造成不必要的影响。”

“狼族?”

“这人在狼族挺有名的,杀过不少咱们的族人。”赵启平嘁了一声,“狼族其实就是替血族清理渣滓的打工仔,真不知道有什么可牛的。”

 

 

【14】

天降大雨。庄恕从车上下来,头发全湿透,紧紧贴在头皮上,他没拿伞,一步一个踉跄,失魂落魄地往楼道走。

季白正站在楼前的平台上吸烟,隔着雨幕,他和庄恕对上了视线。

他一边吸烟一边眯着眼睛看他:“又心情不好?”

庄恕伸手抹起了额前的头发,雨水冰冷,他冻得嘴唇发青,一言不发。

“回家去吧。”季白转过脸,把注意力重新放回到外边的大雨中。

 

庄恕回了家,陆晨曦和陈绍聪在等着他一起吃火锅,桌上的鸳鸯锅和十几盘各类肉菜丸子都摆好了,俩人把家用卡拉OK机打开,正抱着话筒鬼哭狼号。

陆晨曦唱:“仿佛如同一场梦,我们如此短暂地相逢——”

陈绍聪唱:“你像一阵春风轻轻柔柔吹入我心中——”

陆晨曦高高兴兴地朝着庄恕招手:“老庄,快来一起唱啊。”

庄恕没说话,目不斜视地回了自己房间,把房门一关。

他说他不太舒服,让陆晨曦和陈绍聪先吃。俩人有点扫兴,也不唱歌了,给锅子开了火,等锅开,下涮羊肉。

有人摁门铃,陈绍聪嘴角挂着辣椒油,摇摇晃晃地去开门。

门外站着的是季白。陈绍聪有点儿惊讶:“您有事?”

季白朝房间里头指指:“我找一下庄先生。”

陈绍聪转头喊了句庄恕的名字,没动静,他有些抱歉地笑笑:“不好意思。他好像身体不大舒服,连饭都没吃呢。”

季白哦了一声,若有所思地走了。

 

他从案头一堆照片中捏起一张,举着在灯光下翻来覆去地看。

嘉林有对儿夫妻,都是小有名气的音乐家。只不过他们的真实身份是吸血鬼,早些年在国外生活。他们两个在二十年前收养了一个人类小女孩,后对她进行了初拥仪式,从此当作自己的孩子来抚养。

这小女孩也成为了大提琴家,年轻貌美,永远二十五岁。名叫林欢。

吸血鬼私自对人类进行初拥,当然不符合规矩,尤其是小女孩把吸血鬼们当作自己父母,在同意被异化时尚无分辨事实的能力,所以她的承诺是无效的。季白接到这个任务,要求抓捕这对夫妻,带回上海接受他们血族的内部审判。

他调查发现了这个小女孩亲生父母的身份,双方早已离世,她的母亲曾是仁和的一名大夫,二十年前惹了一起医疗事故,引咎自尽。

毫无疑问,林欢当然不会轻易让他把她父母带走,说不定会跟他拼命。季白早已接到指令:有妨碍任务的人出现,可以杀死。

 

 

【16】

“猎杀人类是不可取的。”曲筱绡十分委婉地规劝着赵启平,“你可能被列入黑名单,然后被狼人追的满世界跑。”

“拜托,我有那么傻吗?”赵启平对着镜子整整衣领,“猎杀是手段,让他们公布当年的罪行才是目的。没有什么比人类更惜命了。”

“你有病。”

“你不懂。”赵启平笑道,“但凡这件破事儿在他心里压一天,我就一天没法好好跟他谈恋爱。”

“你妈让我劝劝你,别动不动和人类发生关系。”曲筱绡追着赵启平到门口,“还是别去了。”

“不和人类发生关系,我和谁发生关系去?”赵启平有些不耐烦,“我已经厌倦了每天看到的都是同样的人,几百年了,从没变过。为了掩盖自己永远不会变老的事实,我不能和人类交朋友,因为这便于我随时在这个城市消失,改头换面。明明我有无限的生命和力量,可为什么我却过的这么不自由?”

他关门而去。

 

 

【17】

季白的这次猎杀没有想象中那般顺利,双方有二人,且力量都不弱。他们缠斗良久,季白好不容易把那位丈夫杀成重伤,正要和妻子一决高下,却引来他们隔壁的邻居听到动静后叫来的救护车。季白看着奄奄一息的二人,想来日方长,转身从窗户跳跃而出。

夫妻二人伤势严重。狼族给血族造成的伤害,是无法依靠吸血鬼的自愈能力愈合的。他们被送入仁和进行急救,浑身骨折数处,兼有脏器破裂,惨不忍睹。连夜手术后仍未脱离危险,转入ICU继续观察。

林欢蹲在走廊上无助地哭泣,庄恕那因熬夜而疲惫不堪的双目肿胀乌青,无言地望着自己不敢贸然相认的亲生妹妹。

季白在夜色中跃上病房的窗台,但隔着玻璃,他一眼看到未关的房门外的庄恕和林欢。他看看庄恕,又看看病床上奄奄一息的温暖的尸体——他们已经变得比人类还要不脆弱了。可季白隔着玻璃,却没有冲进病房去,那窗那门把空间隔成三种境界,他和庄恕隔得很远很远。

他想起离开上海前和自己的大哥吵过一架。他说他对于这诸多的规则已经厌弃,为了所谓的秩序而滥杀无辜是非常不合理的。他大哥冷冷地回绝了他:不要跟吸血鬼谈道德,也不要跟狼族讲良知。你以为我们的族群是怎么繁衍到现在的?如果不靠秩序来规范,难道要靠我们根本没有的良心吗?

季白反问:大哥,那我问你。人类不是最聪明的,也不是最强壮的,为什么我们反倒变成了边缘群体?

他大哥说不出话。

因为人类有感情,他们永远知道什么是对的,什么是该追求的,即使那些东西暂时还不存在。季白说,而我们永远只为今天活。

 

 

【18】

赵启平掀起一阵冷风,拂走了傅博文颤颤巍巍要去够的药瓶:“还要嘴硬吗?”

傅博文说不出口,面对着比他要强大太多的力量,他产生了面临深渊般的恐惧。

“我的建议是,公开承认并且做出道歉。当然必须得要你和修敏齐两个人做,我之所以先来找你,是因为希望你通知他一声,如果他不那么做,那么他的家人可就有点危险了。我记得修彤要做手术吧?就算康复了,又能怎么样呢?我知道她在哪儿。”赵启平隐没在黑暗里,傅博文的双脚被冻住,无法回身,只能听赵启平说着,“越快越好,不要指望能通过拖延想出什么两全其美的主意。我捏碎你们就像踩死一只蚂蚁一样容易。”赵启平从窗户离开,临走前傅博文案头的大字被冻成了坚冰,下一秒化成了纷纷扬扬的粉末。他瘫坐在地上说不出话,在心中横亘了几十年的所谓医者的名誉和信仰出现片刻的中断。

 

 

【19】

赵启平回了家,从冰箱里取出几袋速冻血浆,饱餐一顿,接着来到1302,很幸运的是家里除了庄恕外没别人,此刻他正横躺在沙发上闭目养神。

“最近会有好事发生的。”他轻手轻脚地坐在地毯上,附在庄恕的耳边低声细语。

庄恕懵然地睁开双眼:“什么?”

“庄恕,你来把所有的证据整理一下吧。”赵启平神采奕奕,“我知道钟主任也是位重要证人,你最好向他索要一份口供,并且让他亲笔签字画押,不一定要用,但是足以辅助还原真相。”

庄恕微笑着望着他,那眼神好像在哀叹他的天真:“只有钟老师一个人的证言,并不能说明什么的。”

真相在赵启平的喉咙炙烤几个来回,最终却被他吞咽了下去,他握住庄恕的手:“不会的。请你相信我,这件事情马上就要结束了,你会得到你想要的结果。”

庄恕坐起身来,轻抚赵启平的脸:“该不会,你威胁了他们?”

赵启平眨眨眼睛:“我从他们那儿问出了事情的真相。”

“为了保住性命,说出的真相?”

赵启平站起身来,俯视着庄恕:“这难道不是你想要的吗?如果不这样做,你一辈子都要在对自己无能的自责中悔恨终生。”

“我要的是真心实意的道歉。”

“真心实意的前提是他们有起码的愧疚,而愧疚要基于良知。”赵启平目光忧伤,“如果你这么要求,无论如何也………”

“没有关系。”庄恕叹了口气,接着他突然想起什么似的抬起脸,“钟老师去世了,你知道吗?”

赵启平一愣。这些日子他在外调查案子,为了应付医院的工作,他拜托一位朋友变化出一只幻影精灵代他上班,此时这个幻影精灵应该还在仁和忙碌,暂时还没带着这些日子的记忆回来,与他重逢。

赵启平艰难地开口:“其实钟老师的话并不……”他中断了这个话头:“对不起,庄恕,听到这个我很难过。我知道你很敬重他。”

庄恕疲倦地埋下头,他的衬衫还没来得及脱,变得充满褶皱,软塌塌且覆盖着在外奔波的复杂味道。赵启平伸手抚摸着庄恕露出来的后颈,人类的皮肤不似血族一般光滑细腻,他却怀念那样的粗粝与真实。

赵启平与他在黑暗中彼此沉默着,很久以后赵启平才问:“那么……你希望我怎么做呢?”

庄恕没吭声,因为那冰凉手指在他脖颈处的过久徘徊,他甚至瑟缩了一下。虽然很细微,可赵启平还是察觉到了。

“我明白了。”赵启平松开了手,“其实你也不知道。”

他转身离开了,从正门走了出去。

 

 

【20】

仁合医院郦峰县特大泥石流抢险救灾总结暨表彰大会在院召开,全体医生受邀参会。赵启平坐在观众席间,也得了一个不大不小的荣誉奖,幻影精灵与他合二为一,得以让他想起这些日子发生的所有事情。他的内心里并无一丝波动,无论是那些生死攸关的抢救还是钟西北的死,并不能引发他的任何伤感或难过。多年来他早已养成良好的习惯,无论以何种身份,停留在任何一个地方,都不需要过分融入,因为他永远都是一个匆匆忙忙的过客,生活在人类社会只是为了解决没有尽头的生命的无聊。他鼓掌,适当地泪眼朦胧,神情凝重。

院长致辞环节,傅博文发布讲话,开始将话题引向那段往事。

他让修敏齐承认自己的错误,修敏齐企图狡辩,但他失败了,赵启平读懂了他的表情,那是一种深入骨髓而又不甘心的恐惧。

这种表情对他而言并不陌生,被猎杀的人类,会露出类似的表情,他们渴望战胜一切,但为了自保只能小心翼翼地躲避和妥协。

会议结束,赵启平觉得索然无味,他没有参与任何一场同事间的讨论,来到仁和的天台上吸烟。

这曾是庄恕常来往的地方。当他只认识人类的赵启平时,赵启平为了和他接近,嬉皮笑脸地溜到这里和他分享一支烟,一个刚听到的搞笑段子。而当他认识了吸血鬼的赵启平时,赵启平会从不知道什么地方从天而降,一时兴起地为他表演一场小规模的降雪。

现在这儿没有庄恕,庄恕已于几天前回美国去了。

赵启平自认为他给不了庄恕太多。他恐惧他的强大,却又鄙视他的冷血和独断专行。

他也开始考虑,自己做这一切究竟是出于爱情,还是为了赎罪。就像当年那个收养了庄恕的妹妹却被他杀死在湖底的男人一样,那名为伟大的感情太多也太复杂,变成一张黏糊的网,把人紧紧地缠起来,动弹不得。

季白站在他的身边。

“帮我个忙。”季白从口袋里拿出一个木盒子,里边躺着两颗冰冷的心脏,赵启平吓了一跳,差点把盒子给扔了,“我靠,你想干嘛?”

“唔,庄恕她妹妹的事情,你应该很清楚吧?”季白说,“我决定放过他们一家人。这两颗心脏,是我之前杀掉的别的血族,当时我挺年轻的,特别自豪,我大哥就让我把这些留下当收藏了。”

赵启平赶紧把盒子关上:“行。让我帮你做个证?”

“不用你作证。”季白笑笑,“你去上海,把这个交给我大哥,他就什么都明白了。我不敢亲自去,是因为我不想和他吵。反正林欢他们一家也不是什么重要角色,没人会追究的。”

“他们家逃走了?”

季白点点头:“应该已经离开嘉林了,去哪儿我也不知道,反正这任务彻底翻篇了。”

赵启平把烟掐了:“你这么做是为了谁?庄恕?”

“难说,我只是有点厌倦这样的生活了。“季白有些惆怅,“我打算最后利用职务之便,做点好事,用以宣布我从此金盆洗手。”

又是一个阴天,天空下的城市一片灰蒙蒙,闪烁却透出几分破败。赵启平说了句:“正好,我回上海住算了。这地方我真是不喜欢,不出太阳,总下雨。”

季白笑:“还真有喜欢太阳的血族啊?”

“我不就是么?”赵启平也笑。

 

 

【21】

季白不喜欢美国,觉得拥挤,俗气。可他还是来了,第一个目的地便是庄恕家,他上门拜访,只对庄恕的养父说是他在国内的朋友,正好来此地出差,顺便探望。

庄恕不主动见客。他好像瘦了不少,面部凸出轮廓,正蹲在花园里带着粗线手套修建枝叶。

“真不打算重新回去工作了?“季白问。

庄恕手上动作一顿,也没有回头:“我想暂时休养一段时间。”

季白想了想,在他身边蹲下,看他摆弄那些花草:“我知道最近国内在闹疫情,你想回去,回去也挺好,人忙起来也就没时间瞎想了。”

庄恕不响,把剪子放下,看着他。

“赵启平辞职了。“季白说,“他说他觉得人类的良知很虚伪。他们奉献,是为了让自己愉悦,本质上是虚伪的。或者说,奉献是人类社会维系运转而编造出的一种谎言。”赵启平还有半句话:就像我们的狼人和血族社会近乎病态的族群纪律一样。

庄恕乐,但也只是一瞬间,他的笑容缓慢而疲态,似乎因为许久没有微笑而难以调动嘴角的肌肉:“他说的不无道理——他到哪儿去了?”

“这就不清楚了。可能跟我一样,也去了国外,或许依旧在国内某个城市。”季白说,“他这个人,总要不停地寻找刺激。”

“你来这儿,就是为了告诉我这些?”庄恕问。

“不完全是,我只是突然感到无处可去。”季白想要吸烟,但刚叼到嘴边,随即又把烟拿下来,“我彻底惹到我大哥,算是失业了。”

“你也该休息休息了,这么多年了,一直没有停止工作。”庄恕认真地看着他。

“你在说什么啊?“季白尬笑两声,又把烟叼上,好像这样方便低头似的。

“我第一次见你,你就是在工作的路上。“庄恕说,“在那个操场。你行色匆匆的,但还是抽空救了我。”

季白有点儿发愣。

“是你吧?真是你,不会错,我忘不了。”庄恕继续说,“我也知道你和林欢他们家的事儿。林欢都跟我说了。”

他们俩从草地上站起身,庄恕邀请他进屋。

“到底是林欢告诉你的,还是你真的记得我的脸啊?”季白还是不死心地问,那根没有点燃的烟一直可笑地叼在嘴角。

“你就当我记性好,行么?”庄恕回过头,笑望他一眼。

“哦,那我说一件事儿,你绝对不知道的。”季白看到了书房里的唱片架,在上面挑挑拣拣,“果然有这张。”

“八四年,赵启平搬到了香港,他写了首诗,但觉得也像歌词。于是在一次聚会中,他顺手把那首诗送给台湾一挺有名的音乐人,表示觉得好的话就可以谱成曲让人去唱,但不要署他的名,署音乐人自己的名字就成。”季白把那张唱片搁在黑胶唱机上,看着螺纹转动,“你一定猜不出是哪首。”

与此同时,赵启平正独自经过一个靠海的广场。天色渐暗,而海天交接处是火焰一样的明黄色,似乎将有暴雨来袭。广场的一处巨大凉棚下,当地某家用电器公司正在进行活动宣传,特请来一支不知名的乐队,唱歌助兴。因天气转变,人们纷纷仓皇离开现场,寻找避雨的去处,但乐队仍旧在自娱自乐般地演出,虽然已无多少观众。

那旋律十分熟悉,赵启平不禁驻足停留,他记起来了,这正是那一年他随手写下的那首歌,但忘了是在哀叹自己还是缅怀爱情。

歌儿这么唱:“仿佛如同一场梦,我们如此短暂地相逢,你像一阵春风轻轻柔柔吹入我心中。”这让他想起当年,想起无数个黑夜与清晨,他张开双臂,迎接每一天都会有的相逢。而庄恕也听到了相同的旋律,他与季白站着,聆听这首古老的流行歌曲。有一种难以言说的东西矗立在音律之间,无声无息,将他们拥入怀中。

 

 

END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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